司摸着自己的良心做事。像高益财务这种发展成为高益银行的典范,形容为百里挑一,不算太过夸张。
直到一九七六年,遍地开花的财务公司才开始引起港府的重视,进而港府制定了《接受存款公司条例》,将财务公司正式纳入监管范围。
具体来讲,财务公司需要注册,成为注册接受存款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不得少于五百万元,实收资本最低不得少于两百五十万元,存款也不能来者不拒,五万元以下的公众存款不得吸收。
诸如此类的限制一经推出,财务公司里的虾兵蟹将果然一扫而空,注册接受存款公司的数量大为减少,银行们松了一口气,隐患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排除。
不过,随着香江一步步地成为国际金融中心,财务公司再次迅猛发展,威胁到了银行的地位。
数字最能说明问题,去年,也就是一九八零年,香江的持牌银行数量为一百一十四家,而注册接受存款公司的数量则超过了三百家。
还有更惊人的数据,同样是去年,整个香江银行体系的资产总额,持牌银行所占比重不到百分之六十八,注册接受存款公司所在比重超过了百分之三十二;而客户存款的比重,持牌银行也同样只有三分之二左右。
现在是三月份,这种持牌银行下降、注册接受存款公司上升的趋势,还在加剧,开始明显威胁到了银行的地位,进而让港府和一些银行深感不安,于是便被财政司夏鼎基拿到了会议上讨论。
高弦对此看得很透彻,财务公司就是一个不错的工具,落到好人手里能促进经济发展,落到坏蛋手里则祸害四方。
港府在一九七六年制定的《接受存款公司条例》,实际上设
第0635章 香江金融三级制(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