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带着系统来大唐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两千三百八十一章 罪在他处不杀戮(第三更)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李易回到码头烧烤区时,大家正在互相说着话。
    酒未喝几口,肉也没动多少。
    看众人的样子十分热闹,其实俱在等,等李易回来询问情况。
    李易落座,小机器人带着凉了的肉串去找人热,它不能总在寻死的边缘徘徊。
    “有人见到海外贸易能发财,主动出去寻找航线,运气不错,找到新罗。
    有因海外贸易需要付出百分之三十的税,从而逃避。
    销售额的百分之三十交完,即便是奢侈品贸易,剩下的纯利润也不足两倍。
    因为距离近,所买卖的东西无五倍利润,加上承担的风险,税能避则避。”
    李易不急着吃东西,先介绍情况。
    别人一百缗的本钱买东西,船只出海到新罗,换回来四百缗的物品。
    税要交一百二十缗,剩二百八十缗,扣除成本一百缗,得一百八十缗。
    百分之一百八十的利润收入,需要承担海员的工钱、造船租船的成本、船只倾覆的成本。
    从洛阳,或者说是海州到长安,百分之一百八的利润,属于绝对暴利。
    海运上则太少了,每次出海所承担的风险成本过高。
    毕构听来听去,不高兴了:“老夫管他利润几何?怎般处置?”
    “处置什么?”李易问。
    “逃税,私自贸易。”毕构给出两宗罪。
    “什么税?广州都督府三成税、泉州三成税,别处奢侈品只有京兆府、河南府一成税。
    我庄子你收把成税是我让你收,律例有吗?
    海外贸易律法未写,我去买东西,我回来,我不在河南府与京兆府卖,我路过,我到陇右道卖,你

第两千三百八十一章 罪在他处不杀戮(第三更)(1/4)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