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了,当然是又被拒稿了。”
海国富颇有几分幸灾乐祸的心思,前些天听闻林跃给《洛杉矶时报》写稿子,赚了钱,王阳也动了投稿的念头,结果呢,他把平时写的那些自以为深情的诗寄出去,人家根本不鸟他——不仅美国人不鸟他,连本地报纸和杂志社都不给他面子,这对于一向自我感觉良好的王同学的打击不可谓不大。
当然,心里美,嘴上不能美。
海国富拍拍他的手臂:“有句话叫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换一家投就是了。”
吉日格勒没有加入他们的对话,进屋后就拿起扫帚清理床头的烟灰和烟蒂,把它们聚在一起,刚要往簸箕收,门口闪进来一个人。
是林跃。
他今天刚理了发,看起来更精神了,不过打扮还是老样子,衣服干净是干净,但是很土。现在流行什么?花衬衣,喇叭裤,再戴一副好莱坞MOVIE里的蛤蟆镜,走在东直门大街上,那回头率,杠杠的。
你说他花大钱买了一台电视机和一台录像机,很让人羡慕吧,可是这一个月来压根儿就没看过,什么《乱世佳人》、《窈窕淑女》、《孤星血泪》,什么《上海滩》、《赤橙黄绿青蓝紫》、《乔厂长上任记》,一概没有兴趣,要么抱着一本书从头啃到尾,要么趴在床上写写画画,总之这玩意儿跟不是他买的一样。
他越不在乎,对门韩超君就越不爽,因为林跃自己不看好吧,别人要是来借,保准碰一鼻子灰回去。
用韩超君的话说,这叫故作姿态,这叫给脸不要脸。
“又被拒了?真好。”
林跃没有在门口停留,进屋后直接来到窗前,看看眉毛快拧到后脑勺的王阳,再看看
第一千二百三十一章 我不是去偷书,是去偷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