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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巨人开始的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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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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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上了普通富二代的生活,美女不缺,金钱不缺,可以继续欺男霸女,鱼肉乡里。
    而且,他一开始就可以过这样的生活。
    不必继承魔道,不去强奸虐待樱,也不参加圣杯战争,他就是妥妥的人生赢家。
    可笑不,他弄成这副模样,竟然全是自己作的。
    逼自己作恶,这种人渣有什么值得同情的?
    而对于雷恩而言,情况就是这样。
    海带头,一个他很讨厌的人,不值得同情,却跳到他面前,还与他为敌……这种人不杀了,难道留着过年吗?
    “然而说了这么多废话,我杀死间桐慎二最重要的理由,就是我不喜欢他,嫌他碍眼。
    我并不是英雄,英雄没我这么任性。
    我本人秉承一种大众化的庸俗价值观来看待周遭的事物,但具体的行事标准却是由自己定的,而不是根据道德法律。”
    雷恩微微一笑,清洗好盘子,用毛巾擦干净手。
    大众价值观──即大多数人的观点:间桐慎二,他是一个强奸犯,人渣。
    雷恩的看法:基本赞同上面的看法。
    道德法律:应该唾弃,但还罪不至死,让他坐牢受刑。
    雷恩的行动:唾弃,一剑捅死,活着也是浪费粮食,杀了眼不见心不烦。
    “所以,我不是世人眼中的英雄,不是正义的伙伴,也成不了蝙蝠侠……因为英雄通常以世俗的标准救人、做事,而我根据自己的判断杀人,做事。”
    雷恩脸上的笑容不变,语气中带着几分自嘲,更多的,则是我行我素的霸道和洒脱。
    为什么他和金闪闪相性这么差?
    因为他根本不惯着他啊!


第三十七章:樱(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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