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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太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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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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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杀人可是需要偿命的!如果真按照草菅人命来定罪的话,那天下不知道有多少百姓要被开刀问斩了!朱允熥盯着众人说道:“今天晚上这个亲手烧死自己女儿的员外,已经被我下令缉拿,我想让他死!你们告诉我,如何名正言顺的让他死就行了!”众人面面相觑,眉头都紧紧的皱了起来。皇太孙殿下是仅仅想要杀一个员外吗?如果真是这样,只要他一声令下,别说是一个员外,就是一百个也活不过今晚!可他想杀的是所有溺死自己孩子的父母啊!那就不是一件小事了!这关系到成千上万个家庭!而且殿下还有名正言顺的杀人,不是凭着一时的激愤,也不是自己一个人的恼怒,而是要让这人杀的合情合理!殿下恐怕是要修改大明律法呀!所以大理寺卿周志清担忧的说道:“殿下,《大明律》中关于“殴祖父母或父母”这条是这样说的“其子孙违犯教令,而祖父母、父母非理殴杀者,杖一百;故杀者,杖六十、徒一年”,也就是说若是子女不听从父母的教诲,而父母毫无道理的殴打杀害子女,仅仅只需要受一百刑杖,如果存心故意杀人,致使儿女丧命,就需要受六十杖,刑期一年……”周志清看了看朱允熥,说道:“殿下,可以让天下的官员,将溺死婴儿的父母按照大明律法处置。”周志清这话,就等于说要按照大明律办事,不能让随意杀人啊。“身受六十杖,刑期一年?周卿不觉得这个处罚太过便宜了吗?!”朱允熥又反问说道:“那我问你,婴儿出生尚在襁褓之中,如何违背父母的意思?如何违犯教令?”“他们能不能听得懂父母的教诲?!所以说他们违背父母简直是无稽之谈!用此条律法来处理溺死婴儿的事情未免太过轻便了!”杨靖只能无奈的劝解说道:“殿下,

第264章(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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