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她脸上喷洒。
“玖玖,好几天没见过你。”
他本可以直言,“玖玖我想你了”,“玖玖我爱你”,甚至是“玖玖我想吻你”,可他没有,一如既往地选择了最为含蓄和迂回的方式。
时玖玖下意识地拽住他的衬衫下摆,也没说话,抬眸凝视他。
听说,每个女孩子心目中一定有一个穿白衬衫的理想型学长。柯以轩便是众多女孩心中的那个“白衬衫”,当然也是时玖玖的,只是当时的感情不同罢了。那时的柯以轩,高高瘦瘦的,成绩很好,打篮球也很好,还是学校主持人的不二人选,一副好嗓子。
学校算是开放的那种,校服呈英伦风,白衬衫的质感很好。跟那些哗众取宠的男生不一样,柯以轩不会故意不系上面三颗扣子装酷,总是规规矩矩地穿着,一尘不染,单肩背着剑桥包,推着脚踏车不疾不徐地等时玖玖放学。
时玖玖听过太多称赞柯以轩的话,是太多顶级形容词堆砌在一起的句子,她总觉得跟自己心中的他不符。直到她学到《诗经》一文,看到一句话,觉得那就是为柯以轩量身打造的——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以轩,以后别喝那么多酒了,对身体不好。”
柯以轩点头,顿了顿,柔声问她:“玖玖吃饭了吗?我去给你做。”
“不用,你先去洗澡,我给你熬点粥,喝了好睡觉。”时玖玖推他。
柯以轩挑了挑眉,这才起身,也不顾她在场,伸手就解衬衫的扣子,脱下,扔到沙发上,转身往浴室里走,留给时玖玖一个精壮又引人遐想的□□上身的背影。
锁骨、腹肌、人鱼线……仍在时玖玖眼前来回飘荡,谁说以鲜美*蛊惑人心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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