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毒妇重生记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4节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末了都要受苦的。想求了娘亲疼爱,留着女儿做个守灶老闺女呢,咱们家也不怕交几个税钱不是?”
    大燕男子二十二、女子十九未曾婚配,是要多缴一项税收的。
    但也有些富裕的人家,因着某些原因,心疼闺女,不愿送到别家去受苦的,便会将自家姑娘留着终生不嫁,这样的也不在少数,老了便有子侄供养,也是十分逍遥的。
    柳氏一下眼泪就出来了:“是爹娘没给你带个好样……”
    朱沅便亲自起身,到一旁耳房中的小炉子上倒了热水,绞了帕子来给柳氏擦脸。
    柳氏哭了一阵,平息了下来。
    想了想,带着鼻音道:“你这傻孩子,这念头万万要不得。你是少了见识,自以为守灶女容易,其实不然。娘却是见过几例的,初时爹娘在还好,过得二、三十年爹娘去了,兄嫂弟妹这脸色就不同了。远香近臭,你若是要嫁人,在娘家便是娇客,回来个一次两次的,满家欢迎。但若是一个不嫁人的姑奶奶夹在家中,日日对着,生些矛盾意见也是人之常情。再则这姑娘家不嫁人,年纪越大,脾气就越古怪,也是有的。到了那时,再想要嫁人也没处着落,嫂子弟妹酸言酸语的,日子才叫辛苦,上下不靠的。所以这女子,归根到底,还是嫁人的好,那怕是个瘸脚瞎眼的呢,那也是自个的男人自个的家,熬啊熬啊的就出来了,到末了儿孙绕膝,一世也就圆满了。这守灶女是先甜后苦,这嫁人,却是先苦后甜了。老话说得好,先苦不是苦,后苦赛黄连,就是这个理了。”
    朱沅心知柳氏说得有理,只是这个理,只是对常人而言。
    对朱沅自身而言,是尝过这嫁人滋味的,她是没熬出来!
    

第14节(6/8)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