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词显然在拉曼语当中有着极其美好的意味。而随着拉曼文化对世界上相当多地方进行的输出,许多从未接触过精灵的人们也都对于这些单从外观上看要比人类优秀非常多的种族抱有一种莫名的好感。
不过若前去追究人性本源,谁又不是这样呢?
五大种族当中和人类接触最多的是矮人,但在人类社会当中风评最好瞩目程度最高的却是精灵——这归根结底,还是和外貌相关。
毛绒绒的兽人只局限在大陆西部的库尔西木地区,虽说他们的女性也娇俏可爱但这可是能够盯着一张可爱脸庞用爪子撕碎猎物茹毛饮血的存在,只有极少数的人能够接受得来。
而余下的侏儒和矮人,又矮又壮的后者不提前者的外观就与人类12岁以下的儿童差不多,除了少部分口味独特的人以外也显然是狩猎范围之外。
以排除法计算,精灵的身形是与人类最为接近的,而与此同时他们还有着整个种族都优越于人类的外表。
常年穿行于森林之中的自然之子,为盖亚所热爱的光,肥胖和被太阳晒黑之类的事情与精灵是无缘的。而在外表的衬托之下他们的任何一举一动——至少在人类心目中——都变得是如此地优雅、迷人。
发个呆就是若有所思地凝视远方,有气质有内涵。
心情不好垂下头就是忧郁得惹人怜爱,有故事有内涵。
就连发脾气——尽管精灵很少这么做——也都是娇嗔可爱。
只要长得好看,一切都似乎是可以被原谅的。他们都不需要自己前去解释,人类就给出了无数相关的传说和书籍,仿佛他们比起精灵本身更加了解他们的想法一样。
第三十三节:大胃口的精灵、与魔女传说(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