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会送两个“旅伴”好好上路。
从走上这条道,手上沾上第一条人命开始,杀人已经是一件不能引起他任何情绪波动的事。当然,他知道出来混的,总要还的,他想过自己的结局,但绝不是在这么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不是被这么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路人。
“啪”“啪”“啪”——寂静的公路上忽然响起三声枪响,四野里忽然有一群鸟雀被惊得四处乱飞,火舌瞬间撕开夜幕。方牧没料到他还有一把枪,虽然迅疾地滚地躲开,却还是被一枚子弹擦过左臂外侧,带下一块皮肉。
方牧躲在卡车车尾,右手悄悄地摸上右腿,拔出他习惯性藏在里面的军刺。
有枪在手,男人似乎开始有恃无恐,一边小心地移动,一边恶毒地咒骂,“小杂种,给我出来。看老子不把你的脑花打出来!”
方牧如同一只无声无息的豹子,绕过车子,潜伏到男人的身后,心里默默地给自己数数,当数到三的时候,他的身体一瞬间暴起,手中的军刺有下至上直刺他的后背,这种刺法可以避开肋骨,直刺肺部,一击致命,伤者甚至无法发出任何声音,是特种兵解决哨兵的法子。
可是军刺没有刺入男人的后背。这个如同鹰隼般凶残而狡诈的男人察觉到危险的临近,千钧一发之际忽然转身,抬手就是两枪。方牧避无可避,一颗子弹差点打穿他的肩头,一颗子弹,擦着他的脸颊过去了。而军刺,扎在了男人的手臂上,枪掉在地上。
方牧将男人抵在车身上,军刺将他的手臂扎了个对穿,拔出的时候,带起一蓬血,喷得方牧满脸都是。男人如同一头发狂的野兽,提起醋钵般的拳头砸在方牧的脸上,方牧的身体被打飞出去。男人趁机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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