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妖怪食肆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38节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冥婚在古代的确是十分常见的现象。甲骨卜辞中有关商王为其祖先娶冥妇的记载,所娶冥妇以活生生的女性俘虏或奴隶充之,多带有殉葬的成份。
    后来殉葬类的冥婚逐渐被《周礼》中的“嫁殇”所取代。所谓嫁殇是指十九岁以下男子与十四岁以下女子死后结婚的习俗。
    发展到现在,冥婚现象已蔚然成风,上自帝王,下至百姓,均尚此俗。因为只有举行了冥婚,夭折的男子才取得了被人继承的资格,才能进入祠堂接受祭祀。这对当时事死如事生的人来说,是一件和生人嫁娶一般的大事。而冥婚后的夭折之子可以取得家系传承的资格,这对夫妇就能获得养子。
    然而,冥婚依然是一件凶险的事情,尽管嫁殇取代了原始的殉葬,但是冥婚依然带有殉葬的色彩。
    如今的冥婚大体上可以分成四类:第一种是“娶鬼”,订婚而未成亲的女子死亡时,其未婚夫可以另娶,但未娶新人之前,必须先迎死者的神主牌回家,迎娶仪式与活人结婚要一样,不容节省和马虎,否则死去的女鬼可能对活着的未婚夫纠缠不休;
    第二种是“迎茅娘”。这是替未成年就死去的男孩子娶鬼妻,民间多用此法。就是用稻草束扎一个很像姑娘的草人(茅娘),然后遵礼迎娶,与殇男合葬,使成家室。只是这种茅娘有时为恶鬼怨灵所附,娶回家可能引来大祸;
    第三种“配骨”。特别是大家族之中,凡是子弟未婚而夭亡的,大多选择一门互相对、年龄相称之亡女,与之订婚,迎接牌位。把双方的灵柩葬在一处;
    第四种是女子“抱主成亲”或男子“迎柩归葬”。就是把活人嫁给死人,或者活人迎娶死人。这是四类婚仪中对活

第38节(6/8)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