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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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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六章 有老人的地方,必有秦牧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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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矛盾,因而关系恶化,但其情节却并未构成遗弃罪。”
    在辩护上。
    他试图直接将遗弃行为否定。
    唯有如此,“己方当事人”才可能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王大锤再次咽了咽口水。
    从秦牧的答辩词来看,庭审焦点便成了是否构成遗弃罪。
    紧接着。
    他开始将他们掌握的系列证据,一一罗列。
    而秦牧则对这些证据……
    进行逐一反驳。
    面对秦牧给的压力,他不甘示弱,硬着头皮对战。
    举证、质证环节持续了半小时。
    双方进入了最关键的自由辩论环节。
    而在这个环节里……
    秦牧发起了全面反攻,甩出了一系列的辩护观点。
    “首先,遗弃罪的客观构成上,遗弃对象特指为三类人。”
    “分别是分别是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
    “除了此三类人之外,其余人都不构成遗弃罪。”
    “而冯翠花虽然年老,但享受低保,有微薄的收入来源,不应当成为被遗弃的客观对象。”
    “第二,遗弃罪的刑法规定,该犯罪行为的动机应当是故意且卑劣的,诸如将老人视为累赘等。”
    “但我方当事人,却是因为一场误会,而和老人反目成仇,产生矛盾,只是心存不忿,并非故意拒绝赡养。”
    “在法律动机上事出有因,在日常逻辑上情有可原。”

第二百二十六章 有老人的地方,必有秦牧出没(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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