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口上方赫然出现两道细细的血痕,衬着白嫩嫩的肌肤异常显眼。夏日衣衫轻薄,即使没有直接抓到肉上,尖利的爪子还是弄伤了她的皮肤。
“这个……没有毒吧?”现代被动物抓伤咬伤都会打破伤风或者疫苗,就怕爪子上携带有病毒细菌。
慕容崇昊眉头一皱,非常有把那该死的松鼠捉回来剥皮的冲动,道:“先回帐子里,让御医瞧瞧。”
易水窈微微吃惊:“御医也跟来了?”
“围猎有风险,他们必须得来。”
御医好忙哦还随叫随到……易水窈默默表示同情,然后摇摇头道:“就这么点伤痕就不必麻烦御医了,小题大做。”
消消毒就行了吧?易水窈把自制的旗子拿下来,解下方帕,扔掉棍子。打开随身携带的水皮囊,打湿手帕然后轻轻擦拭伤口。
这草率的方式连慕容崇昊这个古人都看不下去了,一把扣住她的手腕,问道:“你在作甚。”
“清洗伤口啊。”
“你应该敷药而不是碰水,伤口碰水很容易红肿。”这可是他经验之谈。
易水窈觉得自己有必要替他科普一下关于细菌和发炎,道:“你知道为什么很多伤口会红肿发脓吗?”
“因为有肉眼看不见的微小的脏东西,不清洗掉它们就会造成红肿发炎,然后化脓。”
慕容崇昊对她的论调不置可否,道:“乖乖回去敷药。”
“晚点再去行吗?伤口最好是用热水或者白酒清洗比较好,现在不是没有么?”易水窈甩了甩手上的湿帕子:“聊胜于无。”
其实她也是有点怕狂犬病啥的啦,本
第五十四章 舔伤口(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