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贞观天子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六十七章 修撰一份新律法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随行严查义仓,寻访百姓。’这是件小事情,不用专门拿出来商讨。
    只有遇见大事,相国没有建议,才会提议大家共同商讨。眼下的大唐是没有什么大事的,都是些小事情。
    “陛下。”杜如晦开口。
    “何事?”李智云抬头,其他几人也纷纷停笔。杜如晦捧起奏疏,送给皇帝,拱手道:“这件事情,臣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是好。”李智云打开奏疏查阅,发现事关杀人。
    起因是沧州一男子打猎归来,发现自家老婆跟人私通,他的老父亲一怒之下,分尸狗男女。
    其子,愿替父顶罪。通奸在大唐属于‘十恶’之十的‘内乱’,即十恶不赦。
    但其实,大唐的通奸罪,比较轻。即,通奸男女各判一年半的刑期。有夫者,判处两年刑期。
    不过也有一条在前面,可捉奸押送官府,不服者则可杀之。但问题是,捉奸杀人免罪的对象到底是谁,一直没有确定。
    是丈夫本人,还是其他人?如果是丈夫本人捉奸杀人,无罪释放。但问题是,这次杀人的是男主人公的父亲。
    李智云沉吟片刻,将奏疏交给其他相国们查阅。片刻后,温彦博道:“臣以为,应当无罪释放。毕竟,已经确认是通奸罪,其父捉奸杀人,理当如此。”陈叔达道:“可按照武德律而言,应当是其丈夫捉奸杀人无罪才是。”李智云心里腹诽修编武德律的裴寂真是丢三落四。
    “这样罢,以后只要确定是通奸罪,其亲卷皆可捉奸,反抗则可杀之。”
    “是。”李智云一直觉得大唐开放的有点过头,通奸这么大的罪,居然就判两年?
    太便宜狗男女了吧。


第六十七章 修撰一份新律法(2/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