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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心理测量者: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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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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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敏解释说:“这第一行字的依据是日记,而第二行的依据是邻市警方提供的情况,南信的被害时间是两点半至三点半,所以,若这两段时间取交集。姜素奉的可疑时间是两点半至两点四十五分这段时间。这十五分钟内她干了什么呢?”

    韩彩妍按车敏的指示摊开了济州岛城市地图,指着地图说:“假若她从郊外小仓库驾车回南信的住处的话,至少需要四十五分钟,也就是说,她到达南信住处的时间已经是两点三十分,两点四十五分,她在A路路口收到交警罚单,而从南信住处驾车到A路路口至少需要三十分,那她收到罚单的时间应该是三点,而从A路路口驾车到警局至少需要三十分,那么,她到达警局的时间就应该是三点半了。”

    “也就是说,姜素奉没有作案时间,那她的嫌疑不就排除了?”高世妍眨眨眼,“这不是跟我们之前分析的情况医一样么?”

    “但是,案子分析到这儿,出现了一个矛盾的地方:现场没有采集到指纹、皮屑等可以指明凶手的罪证,奇怪地,在衣柜镜子上采集到两枚姜素奉的指纹,并且,我们分析了南信的伤口,得出结论:凶手是左撇子,而从姜素奉到警局报案时一系列的左手动作来看,她也是左撇子。这好像是有人要故意告诉我们:姜素奉曾经在现场出现过,并且因为某种原因躲到了衣柜里。假如我们根据这两点推测:姜素奉杀人之后被刘建武撞着,情急之中躲到了衣柜里。那我们的侦破就会陷入一个谜局,因为姜素奉有无懈可击的不在场证明。”苏启辉托着下巴,若有所思地说,“也就是说有人布了这么一个局:制造凶手是姜素奉的证据,但是又让她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第三十一章:顶罪?(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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