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长越长,长成抹不开的的遗憾。
阿川在月光下驻立成凄怆的塑像,他的孑然凋零了一地昏黄的月光。
尽管月光如水,可惜覆水难收,何况月光毕竟不可能是索溪河的水。
他真愿在如水的月光中等待成礁石。然而他不能,作为普通一员工,即使是临时客串的,他也必须在早晨八点钟前赶回公司上班。
他必须要在阿娟面前面保住这个身份。
员工的身份也不是那么好保的,太多的条款不能触犯。
要知道迟到十分钟就算旷工半天,全勤奖就没有了,还要申诫一次,还要在年终奖中再扣一次,不止如此,还得义务劳动四个小时。
阿川不在乎那点钱,但他害怕义务劳动,那可是洗涮厕所或者他们的楼下往楼顶挑土,管得比劳动改造还要严,那不是一般人能吃得下的苦。
阿川的情况还要更糟。公司有规定,每年累计三次旷工的就要开除。他已经有了两次了,一次是在上班的lu上接阿娟的电话太忘情,慢悠悠的超过十五分钟了;另一次是是阿典的一位不文明客人变了态,他不得不多花了一个小时守护。
再也不能有第三次了。
就在1997年的中秋,说好不见不散的,阿川和阿娟未见上面,还是散了。
不是不见,就不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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