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是他能活着回去。
男人逐渐深入巷道,扭头四处搜索搭档的踪迹,但除了路边的杂草和碎砖瓦砾,他看不到任何人的影子……见鬼,那个白痴一泡尿撒到纽约去了么?
“格伦?”约翰脸颊贴着步枪,轻声呼唤,“格伦……你在哪儿?能听到我说话么?”
无人应答,周围像死了一样寂静。
男人深呼吸,他想起自己当初在第75游骑兵团,那时末日病毒的疫情才刚刚爆发,美国特种作战指挥部把整支部队拆分成四十多个小组,调往全国各地的安全区,约翰·琼斯的小组被分配至南加州大学,与他们一道调至南加州大学安全区的部队还有一支来自101空降师的小组,两组人加起来共有一百多人。
到达目的地后军人们没有严格按照规定进入掩体,他们依照习惯睡在自己的睡袋里,第二天这支部队就只剩下六十个人,有什么东西在晚上血洗了他们的营地,士兵们早上起来才发现自己满身是血,临铺的战友只剩下半截身体内脏流了一地,帐篷里的鲜血能淹没脚踝……这是一场悄无声息的屠杀,死亡如夜风般寂静。
相比于咆哮着扑杀捕猎,猎人们更擅长偷袭……这也是为什么第一级的猎人会被称作潜伏者。
约翰·琼斯低头扫视草丛,忽然一怔。
一副玳瑁框的墨镜落在碎石堆里,约翰俯身把它捡起来,眼睛架的内侧刻着英文字母“S.G”……这是斯科特.格伦的墨镜,那家伙整天戴着它强装施瓦辛格。
约翰心一沉,他紧接着看到了墙角的水渍,看来格伦确实在这里待过……但他为什么不见了?
第九十八章 前奏(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