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相同过。”
靳唐一直是一张温柔的脸,但做出来的事却是截然不同的。他直接放了首他存的歌,他们上学的时候常听的,张信哲的《信仰》。
曾疏很久没听老歌了,所以她没想到一首老歌,能那么容易的把她带回过去的时光。
当年她确实喜欢过张信哲,第一次喜欢是初一的时候,学校组织了个比赛,有个别的班的男同学用笛子吹了首《过火》。后来她用自己班里其他同学的MP3听过几次,还会唱了。但在学校并没那么多时间和心思听歌,久而久之也就淡化了。
再次勾起对张信哲的喜欢,是靳唐当她笔友的时候,告诉过她他喜欢听张信哲的歌。而且初三的联欢会上,他还为她唱过现在正放着的这首《信仰》。
到初中毕业后,他的离开,加上越来越多新鲜的血液涌入音乐的世界,很多自己青春年代的歌都很少或者几乎不听了。人们有了新的喜欢的歌手甚至更广泛的东西。但你又不得不承认某个瞬间当那个音乐响起来的时候,你发现当初那份喜欢依旧能蠢蠢欲动,依旧能被唤醒。
爱是一种信仰,把你带回我的身旁。他不自觉地跟唱了两句。
曾疏突然觉得,好像是这样吧,该喜欢上的人,哪怕曾经错过,哪怕不慎遗忘,他还是会穿越过时间的年轮再一次把你圈住。依如张信哲,依如靳唐。
临到家靳唐又一次邀请顶着辛语脸的曾疏去他家吃饭,其实主要目的是让她把曾疏约出来,而不知一直坐在后车座的就是曾疏本人。
但曾疏还没回应他,他就接到了华洋的电话,跟他说曾疏就在他家,而且家里很多菜,不用去菜市场
第四十七章《该喜欢上的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