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用在狼女身上,那结果就难说了。
“嘿嘿,人类的小家伙,今天我心情好,只要你把左手腕上的那串珠子赔给我,今天就放过你。”
狼女思考再三,终究顾忌重重,那可是法宝,虽然它还没有显露出任何攻击的威能,但仅是刚才显露的一手残肢修复就很惊人,所以如果能不动手就把它骗到手,当然最好。
“你是说这个?”任纵横故意举起手,手腕上的混沌珠却显得那么的不起眼。
说老实话,任纵横乐得跟它瞎扯七八,拖延时间。
一个原因是尽量多的转化法力,另一个原因是希望销魂眼的法术抗性更低一点,这样它的成功率会高一点。
像销魂眼这样的法木,成功了倒好说,一旦失败,往往会引起目标的关注,造成法术抗性的暂时升高,唯一能够降低它的就是时间,不过这个时间至少是以天来算的,所以任纵横此时的举动不过是心里安慰罢了。
至于他会的另两个法术:春意指跟烈焰红唇,不说他没真正用过,单是这两种法术都是接触性法术,跟狼人肉搏?任纵横看着狼女那双滴血的狼爪,他还没有活够呢。
“没错,就是它,你小心的、慢慢的把它取下来,丢过来,小子,不要耍心眼,我看着你。”
狼女的眼睛中射出贪婪的目光,越是看清楚这串混沌珠,它就越喜欢。
要知道,好的法宝要么光华万丈,让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宝贝;要么就跟这串珠子一样,毫不起眼,不声不响要人命。
事实上,要不是刚才它亲眼看到它的威能,它也不会注意到这件法宝。
“喂!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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