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了一声。他对这公司除了愤然就是鄙视,老板霸道、管理混乱,难怪会被人抓住其中漏洞。人事主管此仁兄实在是个人物,把能利用的漏洞都用上了。首先合同上试用期六个月,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他不声不响,合同照签,利用身为招聘主管的职位,每天早出晚归,再晚也不忘到公司打卡,周末更是安排自己加班,理由是在外地人才市场招聘,甚至国家法定假日也不例外。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此仁兄安排了不少面试,人选质量却极差,众部门纷纷投诉,从而被人挖出他在“加班时段”学驾驶、逛商场、甚至回家吃了饭再回公司打卡的种种事宜。但是,由于行政经理兼管工作太多,竟然又拖了半个月,直到他工作三个多月后才告知这位下属:他没通过试用期,必须马上离开工作岗位。
此仁兄不慌不忙,后脚踏出公司大门,前脚带着早已准备好的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纪录及其他文件,到劳动局通过仲裁拿到了补偿。八万多中有一部分是没有付的加班工资,包括法定假日的三倍工资;一部分是两个月后依法自动转为正式员工,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离职,需要给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还有一部分则是未缴养老保险的补偿。
霸道老板的公司名义上为了员工少交个人所得税,给到员工手上的劳动合同和工资条都是阴阳两份;考勤纪录是电子的,员工没办法拿到。由于证据不全,被辞的员工即使申请仲裁也没办法得到合理补偿,而且大部分人担心把事情闹大影响以后的就业,多半自认倒霉。公司倒是头一回遇到厉害角色,一时大意没有认真应对,竟然账上被划去
第14节(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