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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小状(律政女VS金融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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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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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小心思,但也只有那么点,要不不得缠着金小田不放,哪可能跟黎正还是朋友。
    总之,挺好的。
    看在黎正眼里,就是李周真醉了,傻笑了好几次。
    金小田第二天打了电话给名片上的人,和对方见了次面,接到一桩活,帮对方整理出入境纪录,填好表格,然后寄回香港税务局。按照香港的税法,香港人一年内在港天数在法律规定的天数以内,可以免税。而他在大陆,因为公司享受的政策优惠中有减免高管个人所得税一项,所以他两边都不用纳税。
    这活请个普通文员就可以干,他要不放心就等完成后检查下把个关。金小田告诉他。对方财大气粗地说,“没关系,金律师,我有钱,关键不要出错。”
    行吧,你爱多花钱就花吧。金小田想。
    她去的时候,对方正在整理刚到的行李,里面有张照片,是他跟一个女孩子的合影。他介绍给她,“这是我女儿,在剑桥读法律。”
    了不起!金小田发自内心地赞叹了一番。对方作为父亲,听得眉开眼笑,最后却说,“女孩子家,毕业了早点嫁人做少奶奶。她对法律有兴趣,我支持她趁现在年轻玩一下。”
    ……
    少奶奶?金小田啼笑皆非,这要羡慕人家玩得高档,能到剑桥把读法律当玩耍,还是反驳他男女平等,应该学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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