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气。
他刚把剑拔出来转身,另一个蛮族士兵抱着标枪冲了过来,他蹬着腿慌忙后腿同时暗戳戳地掏出手枪,两枪都打在了敌人的胸口。马克西姆斯吃惊之余,不知道为何有爆豆般的响声,也不知为何那蛮族士兵胸口出现血洞僵立在当场,高超已经扑上去将短剑捅到了蛮族士兵的肚子里。
将军赞许地点了点头:“士兵,你很不错。”
“谢谢将军。”
高超话音未落,又有一蛮族冲过来,高超这时候在将军面前作战,就不能再用枪了,不过他的力量因为系统加点的缘故远胜这些古代人。他从地上捡起了蛮族将领的两米长粗大铁榔头,就像金箍棒似的在手中横抡,把那个蛮族士兵直接拍飞到了树干上,撞得口吐鲜血倒地而死。
这就是一力降十会,只要个人力量足够大,再掌握点作战技巧,无往而不利。这样下去不敢说最终成为将军,做个百夫长或者中队长总没有问题吧。
马克西姆斯和几个军官惊讶地看了一眼,罗马士兵是不适用铁榔头等重兵器的,因为他们穿着比蛮族更厚重的甲胄,正常人的力量根本撑不住重甲和重兵器组合使用,只要挥动几次就会脱力。高超则挥舞着榔头连续十几下,把冲到他近前的蛮族士兵大力挥击,将他们都砸飞出去死得不能再死。
战斗并没有持续多久便结束了,高超个人单杀战绩二十六人,很难想象这是一个士兵一场战役里的杀人数量,远远高过一些普通将领,使得高超成为这场战役中除去马克西姆斯外最耀眼的存在。
罗马士兵们站在尸横遍野的战场上发出了胜利的欢呼声,马克西姆斯举起手中的短剑高喊道:“罗马必胜!”
第227章 罗马的胜利(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