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半月形的马刀磨得锃亮。
咔嚓……咔嚓……咔嚓嚓……兄弟们做好战斗准备,把子弹压上枪膛,如临大敌一般不敢放松警惕。他们此行察哈尔长途跋涉上千里之遥,所以,带来的许多辎重,马背上驮着大包小包的不少。大伙把行李卸了下来,围着火堆搭起了简易掩体,把马儿拴好,架着枪瞄准远方正在靠近的那些黑点。
“嗯?那是什么东西?”马程峰咂舌说道。
“怎么了?”刘麻子问。
马程峰说头狼背上怎么好像驮着个活物?那东西白‘花’‘花’的,还在动弹呢。
“应该是狈,大伙当心,狈是狼群中的军事,他诡计多端,指不定想出什么馊主意对付咱们了,难怪狼群不愿轻易靠近。”刘麻子说。
自古都有狼狈为‘奸’的说法。到了现代,人们一直以为这成语只不过是形容狼群中的头狼智慧的,世间根本就没有狈这种多智生物。其实不然,在我国许多古籍中不难发现狈的身影,狈往往出现在狼群之中,从没有单独活动的狈。狈跟狼是近亲,但又不是完全相同的物种。狈天生残疾,前‘腿’长,后退短小,行动十分迟缓,不具备单独捕猎的能力。
但它天生多智,聪慧异常,相比之下,连狐狸的智慧都望尘莫及。它的诡计往往出人的意料之外。古时候,狼群捕猎,头狼身上必驮一只狈,当群狼靠蛮力无法捕捉猎物之时,狈就会给他们出谋划策。
捕捉到猎物后,都是狈先吃第一口,然后才是狼王。狈在狼群中的地位绝对高于狼王,是狼群的最高统治者。
“程峰,一会儿咱必须先把那头狈干死!它死了,狼群不足为惧。
第八十五回 狼狈为奸(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