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阴眼看见了,但是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我没有当面说破,我看他当时夺舍的程度,估计大约一个来月后他就能完全和身体融合,所以我就顺势说他七七四十九天之后就能好。这事儿我后来也纠结过,是不是要告诉你们真相,但是,我想,即便告诉了你们,最后结果还是那样,你们不仅没有办法,还得腻歪,所以我干脆就编了一个谎话。”
能看出我爸真有点生气了:“行,你行!那合着我朋友刘建国就白死了呗?”
周先生说:“我不是没有良心,遇见自己惹不起的东西,能做的也只有报警。我回去以后,立刻就烧了符,送了一对金童玉女,让那边派人过来调查。按理说鬼怪夺舍活人,就相当于咱们这边的故意杀人,属于重大刑事案件。但是那边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总是出错,不是来错地方,就是说太忙,总让我等,后来我就一口气扎了几十个纸人,全都送过去,那边根本就不理我这茬儿,一直折腾了一个多月,从那边的摧勘司才过来一个判官,调查后跟我说,缺乏证据,不能予以抓捕!因为,在一个月后,那个姓徐的已经成功地完成了夺舍,魂魄和肉身已经完全结合在一起,这就相当于毁尸灭迹了!我当时就问那个判官,到底还需要什么证据才能立案抓捕,他告诉我说,如果确实要证明这个人的魂魄属于非法夺舍,那就必须把刘建国本人的魂魄找出来。打个比方,你要占别人的房子住,要住得踏实住得稳当,就必须把原住户赶出来,你要证明这房子确实属于被人非法强占的,你就必须把原住户找出来给他看!其实后来我也偷偷地又去过刘建国家附近,想看看情况,看能不能把刘建国的魂魄找出来,但是我就是感觉不到任何异常
第三十章 真相(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