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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震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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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正文) 诗成鸣州 策论镇国 圣前童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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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谳问详明者,待以不次之赏;而刻如秋荼者,置不原焉,而冤无所积矣。天地之生财,本以供国家之用,而虚冒不经,何以恒足?则妄费不可不禁也。故藏竹头、惜木屑、收支有节者,旌以裕国之忠;而犹然冒费者,罪无赦焉,而财无所乏矣。

    盖无稽者黜则百工惕,有功者赏则庶职劝,劝惩既明则政治咸理,又何唐虞之不可并轨哉!而实心为之本矣!实心以任人,而人不敢苟且以应我;实心以图政,而政不至惰窳而弗举。不然,精神不贯,法制虽详,无益也。

    而臣更有献焉:盖难成而易毁者,此实政也;难操而易舍者,此实心也。是必慎于几微,戒于宥密。不必明堂听政也,而定其志虑,俨如上帝之对;不必宣室致斋也,而约其心神,凛如师保之临。使本原澄彻,如明镜止水,照之而无不见;使方寸轩豁,如空谷虚室,约之而无不容。一念萌,知其出于天理,而充之以期于行;一意动,知其出于人欲,而绝之必期于尽。

    爱憎也,则察所爱而欲近之与所憎而欲远之者,何人?喜惧也,则察所喜而欲为与所惧而不欲为者,何事?勿曰屋漏人不得知,而天下之视听注焉;勿曰非违人不得禁,而神明之降监存焉。

    一法之置立,曰吾为天守制,而不私议兴革;一钱之出纳,曰吾为天守财,而不私为盈缩。一官之设,曰吾为天命有德;一奸之锄,日吾为天讨有罪。盖实心先立,实政继举,雍熙之化不难致矣,何言汉宣哉!臣不识忌讳,干冒宸严,不胜战栗陨越之至。

    萧远最后写完落笔,书写三字:

    臣谨对。

    笔落惊雷声,墨香入天地!

    原本在凉

第二十二章(正文) 诗成鸣州 策论镇国 圣前童生(二)(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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