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老夫人硬塞钱给侯毅。在她眼里,与其把丧事交给那些见钱眼开的白眼狼,还不如刘璃、侯毅他们靠谱。老夫人的意思也很明确,让他走的清净些。
茗兰苑并不是祝家祖传的生意,是祝昀茗自己的产业。这个戏馆另一大老板是侯毅。侯毅本想把祝昀茗的股份兑成大洋给祝家,没成想人家嫌少根本不要。比起那些房子、田地、银子、商铺来,半个戏馆算不上什么。
但侯毅毕竟是个本分人,他把那份股记到了祝昀茗女儿的名下。祝家的水这么深,万一祝昀茗的三姨太没给女儿争到什么家产,最起码娘俩还有一条后路。
“仁至义尽,祝家的事我们就不再掺和了。”侯毅说:“等祝老板下了葬,也就没我们什么事了。”
刘璃摇摇头:“我看过尸首,你就不觉得祝老板的蹊跷吗?”
侯毅知道刘璃想干什么,但是他明令禁止刘璃对尸体的“非分之想”,毕竟死者为大。
“我尽量不解剖,你放心吧。”刘璃说:“我想你也不会让祝老板这样离开。”
按照规章,杀人案归警署管,说史文涛的尸首也被运到了警署。
警署闭着眼给的结论是:祝昀茗是被史文涛所杀,史文涛又被花脸怪追杀到紫玉红湖边,抹了脖子,而这个花脸怪肯定是个唱戏的,因为祝老板认识很多唱戏的朋友,他的朋友为了报仇,杀了史文涛。
这个解释虽然狗屁不通,但是黄一则黄探长的意思很明确,我能省事的就省事,我能应付的就应付,把上面应付过去是最最重要的。刘璃想去警署问个清楚,黄一则却敷衍道:“生不逢时,无能为力。”
第一百六十三章 湖畔诡案(三)(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