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头当作专电磁脉冲武器来用,同时,早期核辐射的杀伤范围,一般不超过冲击波的杀伤范围。
所以实战中关于聚变武器的打击规划,主要考虑冲击波、火风暴、辐射落尘三种杀伤效果的作用范围。
而在这三种主要杀伤效果中,又明显的分成了三个不同的重要性等级。
具体的杀伤范围,也都是有不同的方法可以估算。
首先是冲击波,它属于瞬时杀伤,是核打击规划中首先要考虑的。
冲击波超压的强度,可以用psi表示,关于不同psi的具体破坏效果,可以从各种文献中找到答案。
1979年美国国家情报评估nie11-3/8-78里面对“软目标/面目标”的摧毁标准是15psi,这“足以摧毁一座钢筋混凝土建筑物”。
苏联的人防规划中,城市周边的疏散“缓冲区”,目的是防止人口受到14psi的冲击波。
这种强度的冲击波作用下,房屋的玻璃会被震碎,木质棚户之类的低强度的建筑可能倒塌。
1979年美国技术评估办公室的报告《核战争的效应》里面认为
爆炸冲击波超压达到5psi,人员有50的概率死亡,冲击波超压达到12psi以上,人员近乎100的概率死亡。
这是在城市环境中,考虑建筑倒塌,产生的二次伤亡的情况下。
如果单纯使用冲击波,在空旷平地对人员进行杀伤,则需要30psi左右。
城市范围内,以50死亡概率的5psi的超压范围,作为有效杀伤范围,是一个获得比较多的认可的数据。
591、好像并没有那么恐怖(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