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大概有两个小时的车程。
死者家里条件不错,是一栋独门独院的小楼。那家男主人姓王,四十岁上下,身上带着暴发户特有的土鳖气息:
不低于150克的黄金项链,阿玛尼的衬衫,巴布瑞的裤子,普拉达的腰带,菲拉格慕的平跟鞋,手腕上带着一块儿镶钻的劳力士。就光是这一身行头,少说也要几十万,但是死者却跟我说他是骑着自行车上学,这就有点儿说不过去了。
一见我们,他立刻露出殷勤热情的笑容,一点儿都不像是刚刚死了儿子的状态。我有些疑惑,但是并没有说什么。
我们刚坐下,他就把自己的老婆、死者的妈妈给叫了出来,自己四平八稳的往沙发里一靠,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我不经常回来,孩子的事情都是他妈妈在管,有什么事情你们问她就行了。”
说完就开始低头摆弄手机。
女人看上去很憔悴,脸上还挂着泪痕,身上的衣服也算不上华丽名贵,与男人相比根本就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一个小警察开始进行例行询问:
“姓名”
“张静青”
“年龄”
“42岁”
“你的姓名,先生,问你呢!”
那个小警察抬头看着那家的男主人,眼神中有些嫌恶。
男人抬起头,不耐烦的说道:
“我说警察同志,你们上次来不是都问过一次了吗?怎么又来一遍?你就照着上次的写不就完了吗?”
小警察眼睛一瞪:
“我说你这是怎么当人父亲的?儿子出了这
第一百零一章 耳朵(下)(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