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翔顾不得那么多奋命跑,暴君速度更快但是不如他灵活。爪子每次都擦着邹翔的毛发挥过。
邹翔带着暴君上蹿下跳,士兵们没了超级丧尸的干扰很快就把十来只丧尸干掉。
一人一尸你跑我追,暴君再次举臂挥抓邹翔再一次消失在柱子后面。暴君一个跃步跳过去,一个人正抱着一把枪站在那里,不是邹翔而是邹小刚。邹小刚嘴里咬着烟嘿嘿一笑。
紧紧握住手中的霰弹枪,咔呲一响枪上膛。不废话枪口对准暴君快速扣动了扳机。砰砰砰砰,稍微带着闷响的枪声接连响起。巨大的后坐力震得邹小刚整个人都在颤动。
09式霰弹枪的半自动设计使得它设计方便快捷,邹小刚使用的不是装填十四颗钢珠的普通杀伤弹。而是只有一颗巨大弹头的鹿弹。18.4毫米口径的鹿弹比指头还粗。
这种非正规的弹头上有一个小坑有类似达姆弹的效果,一发子弹就能把一头健壮的麋鹿蹦死,因此叫做鹿弹。
霰弹枪的口径够大,这个距离上对付软目标威力就算比不上反器材用的重型狙击步枪可也差不多了。暴君根本来不及多。三四秒钟的时间邹小刚就喷完了弹仓里的5发子弹。
暴君被劈头盖脸一顿狠揍,命中的部位无不是皮开肉绽血肉崩裂。弹头击中暴君后因为内部铅芯的惯性和头部小坑的作用严重变形炸裂开。要是能给个慢动作,看起来就像一朵鲜花慢慢绽放。
有人叫它鲜花魔爪,听得出来它是致命的,变形后的弹头在暴君厚重的肌肉里形成数十倍大的空腔,5发子弹过后暴君的左臂被炸得血肉模糊骨头也断了,仅靠着一丝肌肉连着。
第一百一十四章 暴君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