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适。
一个拍得可以更没节操,一个可以更为享受,皆大欢喜。
魔王,毕竟是魔王,虽然实力远远没恢复,但意识上,依旧是出类拔萃。
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有时候,看似某个人对某方面有些欠缺,其实不过是懒得去照顾那里罢了;
就算是樊力,谁又真敢当他是个傻子?
见李富胜没骑马,郑凡自然也就没骑马,二人是步行出去的。
军寨就在尹城城郊,几乎就是贴着的,所以出了营门也没走多久,就到了尹城城下。
李富胜抬起头,看着这座城墙以及喧闹的城门口,不禁道:
“此城之规模,不下图满城,但烟火气息味道,却比图满城浓厚多了。”
“大人,银浪郡最高也最热闹的城,不是尹城,而是南望城。”
“后日正好要经过的,只可惜,估计是没机会进去瞅瞅了。”
郑凡则道:
“大人,乾国的花花城池,只会比南望城更好看。”
论享受,
论艺术,
论建筑,
论审美,
乾人可以说是完爆了燕国的这帮世世代代的大老粗。
“侯爷说得没错,郑守备说话,确实好听。”
“额……”
“侯爷还说过,就算只是将郑守备留在帐中陪着说说话,给一个参将位,也是值得的。”
“末将自小在市井里厮混,家里以前更是开酒楼的,不会说话,这生意可做不下去。”
李富胜点点头,道:
第三十章 马蹄北去人南望(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