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前期的试探和交手,更像是彼此极为默契地在找寻一个平衡点。
锦衣亲卫内,不乏好手,基本都是走武夫路子,品级或许不高,但当一个合格的观众是绰绰有余的。
事实上,当年靖南王之所以对剑圣表现出了对所谓江湖的不屑,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燕国的好儿郎以投身军伍为荣,这也意味着军中入品的士卒很多。
锦衣亲卫们看得津津有味,大呼过瘾;
大妞则抱着龙渊,也是看得很投入。
只不过,龙渊受气机牵引,似乎本能地想要飞回剑圣身边去帮剑圣,但奈何剑圣却丝毫没有召唤它的意思。
这把剑,既然已经易主,除非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剑圣是不会再拿过来用的,否则只会被那姓郑的笑话这送给自家闺女的东西你还好意思再要回去?
至于什么叫迫不得已的情况,很简单,到那时,姓郑的会求自己把剑先拿回去用用。
樊力身体肤色此时正呈现出一种土黄色,并不显得呆板,反而给人一种正在流淌的感觉。
只可惜四周锦衣亲卫里没真正的大高手存在,要不然就能发现那位眼下正在剑圣攻势下完全处于挨打位置的大块头,正以一种近乎可以算计到与运用到的一切方式,去抵消掉伤害。
饶是剑圣,看似占尽优势,却也不敢去怠慢。
别人挨打,是技不如人;
眼前这位,则是从一开始就打定主意在力图防守的基础上,伺机反击。
他当年还是在败给田无镜后才领悟到这个道理,眼前这个看起来憨憨的大块头,其实早就清晰了然了。
剑圣故意卖了一个破绽,开
第七百二十九章 剑道之峰,自郑氏出!(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