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按照规定,先由原告方律师邓教授陈述诉讼主张和案由。
只见邓教授镇定地站起来,朗声说道: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死者家属张晶的律师,我首先向这个这么小便失去双亲的孩子表示同情,也向造成这起悲剧的凶手们表示愤慨。不管小贩张平是否有罪,都应该由法律来决定,而不应该未经审判就被活活打死。法律就要维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落雁县法院和公安局未经验尸便草率地认为张平是暴徒,是死有余辜,这种做法是与法律的严谨精神相违背的。
法律就是法律,我们不能把法律之外的个人情绪和政治压力等因素放在法律之上。我要向法庭证明的是,一审判决认定张平是因故意杀人,才被落雁县城管人员赵某某、梁某某、李某某和童某某等正当防卫而击杀,这个定性是错误的,适用法律也是错误的,是与相关法律规定相违背。我还要向法庭提出,追究城管人员赵某某、梁某某、李某某、童某某的刑事责任,以维护法律的公平与公正。
……
如果张平就这样被白白地打死,必将有更多无辜、无助的商贩死在城管手下;如果这样合法的申诉都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那么只会让更多的人以极端的、暴烈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尊严;如果张平就该这样被打死,那将不再有罪与非罪、善与恶、生与死的界限,我们社会中本已非常可怜的规则的力量,也必将被邪恶、混乱和野蛮所摧毁。
我希望今天法庭的判决,能够说明我们的司法体制还有起码的是非观和独立性;我们希望张平案的司法过程,能够让人们看到我们这个多难的民族,还能够
第四十九章 二审判决(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