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早些时候在地主家里当长工做伙计的时候,非常偶然的机会,见过一次所谓的仙人。
那是一个在外游历的修士。具体修为究竟是什么样子,宋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毕竟,修士等级这一套东西,只是在修炼世界内部管用。至于俗世之间,除了各国皇室,豪门大族,极少有人对于修士的世界能够探究一二。在当时的宋金看来,练气的就是仙人,大乘的同样也是仙人,两者之间没什么区别。
宋金是个男人。还是一个有着正常生理和思维的男人。只要是男人,就不可避免会在闲暇的时候产生非分之想。地主家有个女儿,虽说整日里好吃懒做,却是有着一张白白净净的面皮,身段也还算是不错。凭着这两点优势,在十里八乡很是有些美名。再加上地主自己为了把女儿嫁个好人家,私下里找了些人来,硬是把他那闺女夸耀得天上仅有地上绝无,如同天仙一般。
大凡事情想要成功,都有着必不可少的诸多前提。宋金就是极少数在机缘巧合之下见过地主女儿的男人。而且还是一个身份低微的穷小子。尽管那女子相貌只能说是一般,却也在穷乡僻壤这种到处都是绿叶村姑的承托下,活脱脱变成了宋金眼里的绝世佳人。那个时候,宋金真正是为了地主家的闺女茶饭不思,整日里魂不守舍。当然,这种极其痴呆的单相思,注定了不可能有什么结果。宋金甚至期盼着应该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自己必定会毫不犹豫加入其中。然后,带着无比旺盛的革命意志砸开地主家的大门,把日思夜想的地主闺女占为己有。
那起义军的口号不都是这么说的吗?老乡,一起参加革命。分地主家的钱花,睡地主家的小老婆。有福同享,有难你担
第三百零六节 杀手(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