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优质的权益就必须提供优质的付出,谁都不能例外,所以没必要把我当什么大慈大悲的菩萨。”
叶甄摇头:“说是这么说,但实际上在几乎所有的劳动关系中,付出和收获从来是不对等的,劳动者的各项权益也很难得到保障,尤其在女性生育这块,我是有过亲身经历的人,不管杨总你自己怎么说,能考虑到这一点,就已经领先时代好多年,我敢保证,二十年后的国内大部分企业都做不到这一点。”
杨磊想了想,还真是。
当然,他和叶甄聊的也只是个构想,具体怎么做,还需要在公司里集体商量,因为这涉及的范围太广了。
不说其他,仅仅是放产假这一条就需要整个公司上上下下都参与进来,如果只有一两个员工放产假,那随便找几个人就能顶上,其他员工加个班就能解决问题,但十个呢?百个呢?
所以这事儿从提出到落实并执行到位,需要把方方面面都考虑进去。
何况杨磊要做的还不是表面工作,而是真心希望可以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目前法律规定的产假也就三个月多一点点,还不到一百天。
按说是够用了,但实际上也仅仅是够用,勉强可以把孩子生下来再坐个月子而已。
但在这之前和之后呢?
杨磊的意思是,在怀孕到一定月份之后就可以适当地减少工作时间,例如合规的“迟到早退”避免孕妇员工在早晚高峰期和普通人挤来挤去,还可以在公司内弄几个专门的房间方便孕妇处理卫生和生理问题,还可以聘请专门的妇产科医生常驻公司解决相关问题等等。
其实在法律层面,已经考虑得相当仔细了,连产假都分了
第547章 特殊条款(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