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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中华史第一部:中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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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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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创造了法律(罗马法),又创造了宗教(基督教),罗马岂能不牛?
    认祖归宗
    罗马法,确实让人叹为观止。
    这是一个逻辑严密、思路清晰的系统。公法与私法,私法更重要;人法、物法、诉讼法,人法更重要;具备人格、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人格更重要;自由权、市民权、家族权,自由更重要。安全、自由、身份认同,都能通过法律地位来实现,岂非“不是图腾,胜似图腾”?
    事实上,法律也是“超人”。法律为了人、属于人,因此是“人”。法律抽象普适、铁面无私、六亲不认,因此“不是人”。法律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所有人在它面前都一律平等,因此是“超人”。
    法律,又岂非“不是神祇,胜似神祇”?
    以法律代图腾,当然比“以神祇代图腾”棋高一着、智胜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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