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认同李斯的意见。4
于是,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是中华史上一大要案,秦始皇和李斯也因此被永远地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其实焚书和坑儒是两回事,秦始皇坑杀的也不是什么儒,更不是意见领袖,反倒无妨说是一群江湖骗子。但,不问青红皂白,就一次活埋四百六十余人,称之为暴戾总是不过分的。
关键是焚书。
焚书是事实。不过焚书的直接动机,却未必意在毁灭文化,更主要的还是钳制言论。当时的惩罚条例是:焚书令下达三十天还没烧书的,黥(读如擎)为城旦(额头或脸上刺字,白天守城,晚上筑城,刑期四年);聚谈诗书的斩首;以古非今的灭族。
惩罚最重的,是以古非今。其次,是街谈巷议。
由此可见,焚书的目的,是要一次性根除一切议论国是的可能。这当然是不折不扣的文化专制主义。但在秦始皇和李斯那里,则多半自认为理直气壮。因为废封建,行郡县,是一场革命。这场革命关系到大秦帝国的生死存亡,必须进行到底,当然要“镇压反革命”。
那么,如果没有淳于越,会不会焚书呢?
这恐怕要跟汉武帝的“独尊儒术”联系在一起,才可能看得清楚(详见本中华史第八卷)。总之,秦始皇和李斯一声令下,除官方藏书、秦国国史,以及医药、卜筮、农作之书外,私人所藏文艺哲学诸子百家之书都被付之一炬。这真是一场文化浩劫。
让人痛心的是,七年后,项羽又放了第二把火。由于他的屠咸阳,焚秦宫,就连秦帝国官方收藏,保存在博士们那里的古代典籍也化为灰烬。如果不是之前萧何抢出了一批文件,其后果真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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