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的那样,我只读过一个有名无实的中专,本来没有什么学问好卖弄。不过这些年我看了一些杂七杂八的书。像杜拉斯、徐志摩之类,勉强也知道一点。要不我怎么敢写?如果每一个在鞋厂打工的中专生都写了,可能就轮到我们跑到外国去开工厂了。可怜魏文馨一个初中生,工作得像台机器,如何能够明白“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优美意境?她充其量也就看过一些琼瑶式的言情。可这些我又不爱看。所以魏文馨就一边冲我连连点头一边翻白眼,让我有点明珠暗投的惋惜。
这也不错。她翻白眼的样子傻乎乎的,相当惹人爱。
当然,不聊徐志摩可以聊些别的。我不是第一次泡妞了,经验相当丰富。一般来说,碰到多读了点书的女孩子,我就跟她谈文学,但要十分小心。万一她学问好过我,就会出洋相。这种可能性非常大。因为真正纯文学的东西我也不大懂,装装样子蒙人罢了。像魏文馨这样的,我也会先谈文学。这是因为可以显得我有学问,唬一唬她,占据心理上的优势。如果前辈大师知道文学已经堕落到只能用来唬女孩子,一定气得不行。但这跟我无关。文学于我来说,要是连唬女孩子都派不上用场,还理它干嘛?我又不能真靠写过活。
谈过文学之后我就和她说各种奇闻趣事,大都是杂志上看来的,荒诞不经。如果可能,我就偷天换日,把其中的主角置换成我自己。这可以让女孩子以为我阅历丰富,是个大有本事的人。我们就这么瞎扯着,吃着甜丝丝的苹果派和相当难以下咽的牛肉汉堡。
等到终于把那份洋落吃完,到了不得不回厂的时候,魏文馨偷偷问我在哪里付钱。我笑着说:钱早就付了。
番外十一:我的打工生活与爱情(一)(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