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去了那个小公园。
在公园里的一丛小树下,四周无人,我把刚才提到的那些理由一一摆出来。当然关于花蕊的那点没说,我还不想找打。魏文馨一一给予反驳。以下是她反驳的话。
“婚姻法规定二十岁就可以结婚,我们已经超过了。我姐姐十八岁不到就嫁了人,今年二十五岁,大小孩都满了六岁。我两个哥哥结婚时也没满二十二岁。”
“你家里和我家里,只要我们自己愿意,我想他们不会反对。要是我们下个月请假回去说,也还来得及。先去你家再去我家。”
听我说到害怕结婚的事,魏文馨忍不住笑了。也许她觉得这一点根本就不值一驳。不过为了表示对我客气,她还是说了一句。她说:“也没见过被结婚吓死的。”
她的反驳句句在理,我直无话可说。奈何我当时就是不想结婚。
谈话不欢而散,我们差点吵起来。最后魏文馨哭着跑掉了。跑掉之前扔下一句话: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不喜欢我早点说,干嘛骗我?
我独自在公园里呆坐许久,抽了七八支烟,决定约花蕊出来谈一谈。表面上是要她劝一劝魏文馨,实际是想看看她的态度。可是,如果她的态度也跟我一致,难道我就能下定决心追她吗?
我不知道。一点都不知道。
花蕊来的时候,穿了件式样古怪的旗袍,长不过膝,露出洁白无疵的两条大腿(可能是待在工厂时间长,阳光照得少的缘故),仪态万方,性感无比。身材好的女人就这样,穿麻袋都性感。
如果是平时,我一定死盯住她看。我经常这么看她,只避开江时虎和魏文馨。她
番外十三:我的打工生活与爱情(三)(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