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两者在数十个世纪不同地理环境和天气气候的影响下,体型面貌还是产生了比较显著的变化。
注意到这点以后,徐默就让他们各自缝制了一个简单的麻布面罩,只是第一次当罗宾汉的徐默,心中却依然有一种抹不掉的不安感觉。只是时间紧迫,让他无暇思考,找出其他的破绽。
“聿聿聿!”马车缓慢转过拐角以后,看到前方拦在路中间的大树,两匹骏马不由自主地人立而起,马车上的人措不及防之下,滚成了一团。
“开火!”徐默厉声喝道。
“砰,砰,砰!”几人手中的火枪相继开火,瞄准的目标首先便是马车夫,其次是两个火枪手。
战斗结束的很快,马车夫是第一个死的人,他被一颗铅弹直接击中右眼,眼眶中的鲜血如同小屁孩比赛撒尿一样,飚飞到数米开外,一头就栽倒在车座上,这是弗利萨的杰作。
两个火枪手虽然昏昏欲睡,但是精锐军人的本能让他们的死亡延迟了片刻,两人刚开始都躲开了射向身体要害部位的铅弹,滚进了马车底下。但是在他们也射空一轮火枪之后,徐默等人立刻从路旁的隐藏地中向他们扑来。
尽管两个火枪手同样剑艺娴熟,丝毫不逊色于身经百战的弗利萨和凯伊,但是袭击者这边毕竟有徐默和亚罕这两个身体素质超群的轮回者,很快两个火枪手就被弯刀砍死。
“小心!”正当众人松懈之际,徐默突然一惊,朝凯伊大叫道。
“砰!”只见从马车的一边窗户伸出了一支短管火枪,朝凯伊开枪射击。
“凯伊!”弗利萨双目尽赤,一把扶住应声倒地的凯伊。
第二十一章 狙击(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