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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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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八章 绑架迷云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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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尾随单身女子抢劫,被判了两年。出狱后正巧侦探A退伍,两人就开设了侦探社。几乎不需要成本投入,从纳税记录来看,私家侦探社收入一般,勉强够两个人家庭开销。
    侦探社品行似乎不好,曾经有雇主报警说侦探私下将证据卖给被抓奸者,但是因为被抓奸者否认自己偷情,所以也没有实质证据。
    苏诚慢慢进入正题:“我有个问题不解,雇主雇佣你们送赎金,有一个原因是因为你们有侦查的经验,能到时候为破案提供一些帮助。在这样的前提下,你们竟然没有设置电话录音,记录绑匪和你们的通话内容,让我不太理解。”
    笔录中侦探A说绑匪一共打给他三个电话,前两个是让他到某地,最后一个电话是扔钱。通话时间很短,每个电话不会超过20秒。
    侦探拿出自己手机:“见笑,我这手机没有电话录音功能,我们平时录音用的多是专业的设备,而不是手机。”
    苏诚接过手机,看了一会,是早两年的产品,质量不错,确实没有通话录音功能。将手机交还给侦探A:“第三个电话,绑匪是怎么要求的?”
    “绑匪要求我开到高架桥第三个出口匝道停车,然后把箱子扔到桥下。”
    苏诚问:“接到电话后,你前往第三个出口匝道花费多少时间?”
    侦探A回答:“上次笔录上说了,大约十二分钟。”
    “也就是说绑匪并没有跟踪你们。”
    “我很肯定没有人跟踪我们。”
    苏诚问:“干这一单,多少报酬?”
    侦探A回答:“五千块,就是送个钱,我当时觉得挺好赚的,哪知道有这么多麻烦。”


第两百二十八章 绑架迷云 (二)(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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