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恩赏,分发给儿女们。
嘉文分别是容滢、容钰的。
至于恩赏,容滢和容钰在定国公府便已领了皇帝恩赏的银角,送到容府的乃是端王加的赏。
皇帝恩赏银宝、银角后,若有意加赏,便往往由宗室传谕,以传谕人的名义加赏。
也有传谕之人有意结交获赏的人家,自行稍微加赏的。
如今端王在礼部任职,他代宣圣谕后,不论是出于皇帝的授意或自行决定加赏,明面上都合情合理。
至于这回端王给容府加的赏……
容钰推测,这回加赏应该是端王自己的意思……
上辈子,并没有容华捐金守节一事,仅有容滢一人因发起募捐而得了皇帝嘉奖。
当时亦是端王宣的谕,除银角外,他还赏了一具琴给容滢。
容钰起初仅知道那琴名唤“幽独”,是具极好的琴,琴的名字寓意着男子对女子的情意。
端王赐琴后,众人才知晓他对容滢的心意。
后来容钰做了宁王妃,又逐渐知道了些赐琴一事背后的隐情。
那具“幽独”,原本是贵妃娘娘请名工巧匠所制,然后,贵妃娘娘把“幽独”赠给了琴技高超的贤妃娘娘,最后,端王把这琴赐给了容滢表明心意。
知道这些隐情后,容钰更深刻地理解了端王对容滢的情意。
武成三年,端王刚结束外任、得诏回京不久,他此时根基尚浅,所任职的礼部亦远不及英王任职的户部显要。
加上北征战败、皇帝受伤、太子患疾……
他此时向容滢表明心意,并不是合适的时
第三十二章 赏赐(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