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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柴律师擒神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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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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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凌俐代理的第二十五个案件开始庭审。

    宣读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回避、宣读上诉状、答辩和陈述,庭审的常规套路平稳走下来,终于进入了关键的举证、质证环节。

    循规蹈矩出示完一审的证据,南之易出场。

    他首先向法庭介绍了自己光辉的履历,接下来什么特聘专家、首席科学家、特约审稿人等一长串职务更有亮瞎狗眼的潜力。

    凌俐几个问题引出南之易对一审中鉴定结论的质疑。

    南之易开始侃侃而谈:“涉案的水稻,其父本是C418,是由No17与DH6WC杂交后与DH6WC回交两代再经二代自交选育而成……”

    一长串拗口的字母加数字的组合不断从他嘴里蹦出来,已经把在座的人都绕晕。

    凌俐先还仗着临时抱佛脚学来的东西勉强能撑住,后来信息量实在太大,干脆放弃不听。

    好在他说了两分钟就没有再掉书袋,开始总结:“首先,有关于鉴定机构的问题,根据我掌握的资料,他们从事的是转基因成分检测,并未获得种子行政机构授权,其指纹数据库不具有权威性。

    其次,根据国家标准,仅凭单亲本不能做出亲子鉴定结论,这份《检验报告》附图的带型与结论并不完全符合,这个实验的质量有问题。

    最后,哪怕有一份符合国家检验标准的DNA完全配对的报告,也应该通过DUS实验来进一步验证是否遗传信息相同。仅凭DNA报告就认定这两种水稻完全一致,在学术上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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