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处,查看了各个分管领导的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调阅了前几个月几个副区长的工作,发现只有那赵副区长落实工作实在不行,或许是在乡镇当专职副书记务虚太多,实际工作上手不了,不管是新区,还是县里交办的事,很多都是有头少尾,这可不行。
说实话这大富岭惨案没有追究他的责任?
就是已经看在过去老同事,给了他一份薄面!
于是代区长现场书写了一个处罚计划,写完之后就让新上任的老通讯员小曹,送给三楼宋书记阅示
十分钟后小曹就送回来了宋书记的几句话和标注意见。
下班前代区长招来了办公室主任和赵副区长谈话,谈话的内容就是让二人传阅他和宋副书记的决定
第一,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赵副区长暂时代理办公处主任三个月;办公处何茂主任,代理赵副区长职务,至年底另行评议,二人工作状况和怎位。
第二在大集建大铺面排房的工作,继续由赵代办主任负责,时间仍然是十天,从明天开始计算,就按原定标准,原来计划,由他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对大集案件后续工作,有何代副区长与文明部,立即出一个告示,内容他已经写好了,请文明部门在遣词造句方面再修正一些,对38个动手的摊贩,有20多个人已经放回了,有十个动了刀子见了血的,可能要去劳教劳改。
这些人的摊位全部没收,赶他们出去,并上集市黑名单,这38个人加他们的直系家属,从此不准在大富岭镇,天圩镇,南峪镇三个市场上,办任何摊点做任何买卖,一经发现,立即严处。
想做生意做买卖
249、大案件D2号处罚令(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