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啊,是不是觉得我的投票权太多了?降低一点也行,但总不能低于百分之四十吧?可是股权比例不能降,这个你能理解吧?”
“你们是创始人,希望能够掌控公司的发展方向,这点我完全赞同,我创立的公司,也不希望话语权旁落。”
“但是说实话,你们这个模式并不复杂,美利坚那边有个叫亚马孙的公司,跟你们的业务有许多相似的地方,恰好我也是那家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未来公司发展如果还需要资金,我可以继续投资,这一点,相信其他投资人都做不到。而且你可以去了解一下,我的许多公司,我基本都不怎么管事,很舍得放权。”
“所以即使我是第一大股东,拥有最多的投票权,公司也可以交给你们打理,我们算是合伙人。这笔资金,也能更快的实现你们的梦想。”
前世阿里就有个合伙人制度,那些曾经的创始人,都是公司的高管,而且都有机会坐上董事,甚至董事长的位置,还有人说,阿里的董事长是轮庄。
包括马运这个核心,也选择了卸任董事长,半退休。
许多大公司都有两种管理模式,一种就是大股东成为董事长,决策人,然后聘请职业经理人帮助公司运营,大权都掌握在自己手里,将来交给自己的家人继承。
另外一种就是大股东将董事长的位置也交给有能力的人,给与对方最大的权力和最大的信任,反正不管怎么样,股份制公司最终的大权都在股东手里,大股东拥有最高的权力。
董事长,也不过就是股东大会选出来的管理层而已。
比如水果公司,乔布思只有一点点的
第715章 我投两个亿(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