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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洲没有单身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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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他喜欢什么?女汉子么?”
    钟队长瞬间想起玄衣“女汉子”的活标本——梁翡。
    然后忧伤的叹了口气:“女汉子?好像也不是。”
    “难道是……喜欢男人?”
    江零随口一说,钟洗河居然正儿八经的思考了一下,然后正儿八经的回答:“……少女,我们都觉得,他的基友是江泊舟,相爱相杀的那种。”
    江零:“……&¥%#@$”
    钟洗河:“……这句妈卖批可以说用的很恰当了。”
    钟队长嘴贫归贫,还是帮了江零一点实在的东西。
    ——也不能叫帮,准确的说应该是“把自己的任务拆了一半给江零”。
    拿钟队长的话说,这叫想干活的有活干,不想干活的一身轻松,两人达成共识,双方满意。
    江零当然要问一句:“那你的任务是?”
    钟队长想了想,回答:“自由发挥。”
    江零:“……”
    于是玄衣的新人、拿着最底层小兵薪饷的江零,肩上担着一半属于队长级别的任务,被张老大带着来到了玫瑰之城。
    血族是一个非常非常懂享受的族类。
    他们再穷,每家每户都会用自己的最后财产,去买最好的杯子,用来盛最好的血液,用餐的桌椅永远摆在露台最合适的地方,以便折射进杯子里的光是一个最完美的角度,一切都要刚刚好。
    他们地盘再小,他们都会彻“小而精美”的宗旨,建一座最奢靡的都城。建筑外壳一律走靡丽风,露台的栏杆上绕着绿植,喷泉旁的鸽子扑着翅膀回旋,空气里常年飘着玫瑰的馥郁,橙的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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