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遣人生之用的。
莫小北的朋友舒仔曾经问过莫小北,“为什么你不去租一间阳光不那么强烈的房子?”
莫小北的回答是:“我曾经在广东租过一个300块每月的房子,那个房子比现在的大不少,而且自带厨房,唯独就是一年四季几乎不见阳光。
在我租住的那一年里,我就感觉自己成了一个生活在黑暗中的暗之遗民。所以我渴求阳光。
你知道这边城市工资待遇不咋地,房子的房价可比北上广还高。我现在租的房子在这边已经是最便宜的了,要么就是这种阳光特充沛的,要么就是那种阴冷潮湿不见光的地方,所以我选了这里。”
当时舒仔皱起眉,给了懒洋洋的莫小北一拳,“你也毕业好几年了吧,就算没赚什么钱,每个月多交两三百房租换个稍微好一点的房子总是没问题的吧。何必要这么跟自己过意不去。要不是我那边不方便,本来同你合租是挺好的。”
是的,要住在舒仔那边并不方便,因为和莫小北这个单身王不一样,舒仔是一个有女朋友的人,而他也自然是和女朋友住在一起。虽然莫小北一直认为舒仔的对象并不漂亮,但舒仔的观点则是“有老婆总比没老婆好。”莫小北虽说并不能认同舒仔的观点,倒也不好再说什么,何况还是未来可能成为嫂夫人的人。
而面对舒仔关于换个好点房子的建议,莫小北当时的回答则是:“啊,像我这种运气糟到爆的小刁丝,必须时刻进行自我鞭挞才是呀。”
是的,自我鞭挞,虽然实际上是从来没有产生任何作用的鞭挞。
莫小北整个人如同散架了似地趴在劣质的陶瓷地板上,好半天他转了个身,面对
96章(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