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牙切齿的那些人、那些事儿,你可能只会觉得风轻云淡、一笑了之了。所以,还是绝情一点好!
我走了!很绝情地走了。
方致远没再追我,也没叫我。像是一片被我掸落在身后的梧桐叶儿一样,悄无声息。
我希望他还是爱我、喜欢我的。
我更希望他能像我当初把小潘放在心底深处的小百宝箱里那样,只是很偶尔地翻出来看一看、亲一亲,然后又小心翼翼地锁起来,直到有一天我再也想不起来去看。
我最希望他能忘了我。这样最好!他那么纯洁,就和他苍白得几乎透明的腿一样的纯洁。可能是因为他对我的赤子之心让我觉得他纯洁吧,不管怎样,我觉得他比我要纯洁得多得多。他值得更好、更懂得珍惜他的人,不会动不动瘫子、废物地羞辱他,也不会骑在他身上的时候想着满大街能跑能跳的男人们,更不会明知道他寸步难行、还故意要他抱她、拿他的残疾寒碜他。
祝你好运,我的方致远。
2-1
我估计我是着魔了!着了那个叫方致远的小混蛋施在我身上的魔!
头十几天里,我满脑子他的脸和身子,还总担心他会找到我的单位来、弄不好还会死气白列地缠着我。不是他说的吗?从见到我的第一眼开始就喜欢我了,我会有这种忧思也不足为奇嘛!
但是他没有。
然后我就开始生气、开始怀疑他对我的所谓的喜欢和爱、也开始怀疑自己那晚是不是神智清醒、到最后开始怀疑我记忆中的种种细节是不是真的发生过!
他还是没来找我。
再然后,我开始反思。我试图弄清自己到底是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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