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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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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章 开眼界(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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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月。
    刑拘的标准比较低,之前有一个人指认他被李乐乐买通给孙国龙的中药下毒,基本上就可以刑拘。逮捕不一样,逮捕需要更有价值的证据。刑诉法里对此有诸多规定,不多赘述。
    在《国家赔偿法》里,如果公安并非违法拘留,即便嫌疑人最终释放,也不需要进行国家赔偿。
    但如果逮捕错了,那就需要国家赔偿。从这个角度上来说,逮捕真的比刑拘要困难很多。
    李乐乐一直很自信,他觉得自己这次虽然被收押,但警察也拿他没办法,七天之后他就重新恢复自由了。也正因为这种态度,他压根就不会搭理自己号里的其他人。
    在这里待着的,谁也别说自己牛逼,老实点、合群的能过得舒服一些。要么就是真有实力。
    李乐乐按理说,也属于真有实力那种,但是他不屑表现,他就在等七天结束,这几天这个叼样子,不知道让多少人不爽。
    这回,几个牢头看到逮捕通知书,知道李乐乐没什么本事,嘿嘿笑着,对李乐乐羞辱了起来。
    李乐乐一脸的阴翳,他从牢头手里接过来《逮捕通知书》,仔细地看了起来,还伸手摸了摸红色的印文。
    “看半天,看什么看,看了就能出去不成?”牢头说着,拿出印台和一支笔,放在看守室门口唯一的一张桌子上,“签字,一会儿我还给管教送回去。”
    看守所里的很多东西都比较有特点,比如说这支笔,就是一根被橡胶包裹的笔管,不仅如此,笔的尾部,有个鸡蛋那么大的塑胶球。
    这是为了防止被羁押人士吞下笔来要求去医院。
    是真的。
    李乐乐感

344章 开眼界(4k)(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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