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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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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章 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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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二十双蒲鞋都卖完了,五分银一双,约获一两的细碎银子与铜钱。
    数着荷包中沉甸甸的银子与铜钱,龚七姑的眼中唯有满足。
    蒲草编织不易,她日夜穷织,一天下来,一般一双多,最多两双,以一双五分银子计,按市价,她每月原可获二两多的银子。但杀千刀的齐良筹等私牙把持集市,每每将她蒲鞋夺走,最后给她的货价,一月竟不到一两!
    而龚七姑家中,现有大小五口,薄田十亩,每年收获不到十石。这十石米粮,大部分要缴纳各种赋役,余下寥寥。
    而她们家吃食,两大口,三小口,却是半大孩子,吃得比大人多,就算省吃俭用,一年十三、四石是要的。
    这样十亩薄田根本养活不了一家大小,一般在北方五口之家,没有三十亩到五十亩地,其实也是活得不踏实的。
    余下的缺口是怎么补呢,靠她丈夫做些木匠活,她自己编织蒲草补贴。
    她编织的蒲草畅销,若都能按市价收获,每月二两多的银子,就算现在粮价二两多,每月也可买米面一石。
    她丈夫闲余制的木匠器皿,其实也颇受乡邻好评,没病之前,一年收获也在十几二十两,家用堪称富饶。
    也是分家之后,她们家快速崛起,还盖了砖瓦房的原因。
    按大明律规定,祖父母,父母在世时,子孙不能分家,不能存私房钱,否则要被治罪。
    龚七姑与她丈夫蒋二哥是在公婆去世第二年分的家,虽说大明律规定财产分割采取的是“长幼无别,诸子均分”的原则,嫡长子只继承身份地位,财产方面并无特殊。
    但实际上与哥嫂分家时,财产方面,他

第312章 清平(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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