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半应该是威廉姆斯的藏宝室了。
我一拧把手,居然是上了锁的,这更加印证了是藏宝室的怀疑。
下面的任务就是开锁,我对于开锁并不是行家里手,隔行如隔山,只能拙略的学着间谍的手法,用一根钢丝在锁孔当中摸索,这一套动作还是下午刚刚从杜鲁门手里学来的,典型的现学现卖。
经过一阵摸索之后,很幸运,被橇住看来里面的锁芯,我一拧把手,门被打开了,轻轻的推开门,我听到里面没有任何的动静,我便闪身进去,将门从里面掩上。
里面挺黑的,但我没有立即打亮手电筒,这次的勾当是违法的,不能那么明目张胆,万一暴露了,可不是就能当庭释放的。
我眼睛适应了屋子里的光线,我才慢慢的分辨出屋子里的布置,靠窗的位置有一张很大的桌子,虽然在夜里灰暗的光线下,我依然能看出那张桌子的木质很好,因为那张桌子的造型线条流畅,外表所用油漆色泽均匀,并着青青的光泽,从这张桌子判断这屋子里应该是威廉姆斯放贵重物品的地方。
屋子的左手的一派书架,上面摆满了各种书籍,书架的下面是腰来高的柜子,我就打算先检查这些柜子,看看马蹄金是不是放在这些柜子里。
事情的进展真是太顺利了,我在其中的一个抽屉里找到了马蹄金,我将罩住手电筒的光亮,从里面找疑似在那个骗子手里见到的马蹄金的样子。
里面不是有一块金子,里面有好几种金锭,都不是近代的金砖,而是以前留下来的形制,这些都是威廉姆斯买进来的吗?恐怕不是,要是他买的黄金绝不会放在家里,我联系到在我们打洞的路上遇到的那
第318章我的刑侦技术(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