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或者是回洛阳为官。辛毗表示没所谓,决定听从刘易的命令。
辛毗在并州为刺史,差不多都有十年了,也得要动一动了。一个行政主官,待在一个地方为官,先不说是否会出问题,怕他们自己都会有点烦腻。事实也证实,一个行政主官,主政一方的时间太久的话,那必然会出问题,贪污腐败的事,绝对会不可避免的发生。所以,刘易也很认可后世的换届做法。当然,后世的换庙做法也做得不够彻底。反正,刘易认为,一个地方的行政主官,在一个地方不宜超过三、四年。不管他在地方做得好不好,都要调动到别的地方。
比如,某个行政主官,在一个地方,干了三、四年,做得并不好,工作没有进展,那么,便调到别的地方,若调到了别的地方,能做得好了呢?那就证明了其更适合在什么样的环境工作,以后,便可将其调往差不多环境的地方工作,保持这个行政主官的人尽其才,如此,他便有了再升一级的可能,进入中央为官。如果本来就做得好的官员,换届的时候,调动到别的地方去,或许会做得更好,若做得不好,那也能证明他是否适合在某些环境之下工作。
当然了,若某个行政主官,调到了几个环境当中工作,都做得不好,那就能证明他的能力问题了。
官员频繁调动,可能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动荡。可是,只要主要的方针政策不变,朝廷中央,制定下来的政策,不是一朝天子一朝臣,不是朝令晚改,每一个官员,都能够保持自身清正的话,相信对社会的损害还是不大的。
反正,华夏的特殊国情之下,一个地方主官,在一个地方待得太久,早晚都会出问题。刘易认为,古今亦然。
第四百六十八章 天镇攻防战(2/7)